咨询电话
0771-5515568

璟益时评

璟益时评 | 不管爱意有多深,转账表白需谨慎

2022-05-25


不管爱意有多深,转账表白需谨慎




又是一年五月二十日,520在现代网络社会里的谐音是“我爱你”,很多情侣会借着日期的谐音梗,与对象互相表达爱意,比如购买礼物或者微信转账。然而,爱的时候山盟海誓,分手的时候闹得不可开交的也不在少数。那么在恋爱过程所涉及的红包或转账到底是借款还是赠与?给对方的钱财分手后能够要回来吗?


 

虽然喜欢的时候很上头,但是保护自身权益不能停,今天一大早就有小伙伴来咨询璟益律师,现在给女朋友转账520元和转账1000元,以后万一分手,这些都能拿回来吗?下面开始璟益普法时间:


 

一)属于赠予行为的520元


 

520普遍被认为是具有特殊含义的数字,尤其是存在恋爱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之间互相转账520元会被认定为“赠与性质”。而且除了520之外,13149999等可能会被认为具有特殊含义的金额,也同样属于赠与行为,分手时不能主张返还。

 

也就是说,如果你在节日期间向恋爱对象转账520元1314元9999元或者摆出心形花束形状的现金。你的对象收取后,意味着两人之间的赠予行为已经完成,哪怕日后感情破裂,希望拿回该笔费用,对方也是可以拒绝的!


那么,重点来了:只要是特殊金额的转账就一定是赠与吗?


      璟益律师告诉您:不一定。如果双方有借款协议,或者在转账时注明该款项为借款,这样即使转账金额为“520”“1314”等特殊金额,也应认定为借款而非赠与。反之,如果没有证据证明特殊金额的转账是借款性质,法院通常会结合双方当时的关系、转账的备注文字转账次数交易习惯等要素,综合认定特殊金额转账的性质。通常来说,法院认定为赠与的可能性更大。

 

(二)属于借贷的1000元

 

从法律上看, 1000元大概率上属于普通金额,并非明确的示爱金额,一般情况下会被认定为借款
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六百七十九条之规定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,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”。也就是说,在没有明确示爱表示的情况下,如果转账一方认为是构成借款合同,而对方又没有相反证据,法律上一般会认定为普通的借贷关系,分手时是可以主张返还的。

 

璟益律师520暖心提示:如果实在想给对象花钱,可以选择500元1000元等整数金额,这样一般可以避免特殊金额引发的歧义。如果十分头铁,就是要选择520元999元等特殊金额表达爱意,可以在备注或者聊天记录中注明“这是你要的钱”、“钱到账了”等表述。这样既表达了爱意,又给自己留有余地。


其实现在上网络上不乏以爱为名实施诈骗的案例,近期就有一位韦先生,在某交友平台上认识了一名女子,并加了对方的微信。再微信聊天交往过程中,两人逐渐发展为网恋关系。交往一段时间后,该女子就以各种理由问韦先生转账借钱,先是以生日、节日为由,要求韦先生转账送礼,随后又声称自己微信不够钱转账给客户,向事主借钱数次。随后,韦先生被该女子拉黑,方知被骗,损失金额近5万元

 

“爱自己是终身浪漫的开始”


不论在任何时候,保护自身权益都是人生中头号要义。在感情中,一方面要保持财产独立,做好资金往来的证据留痕,另一方面要保持一定的理性思考,万万不可让爱情冲昏头脑,让自己丢了感情又丢了钱。

 

璟益律师一直倡导大家用积极、正能量的方式去生活,但也要保持警惕,擦亮自己的眼睛,璟益律师还是祝大家在这个甜蜜的节日里可以开心幸福,也希望你的爱意一定要给对的人,毕竟相遇不容易,且行且珍惜。

 



 德 向 善   璟 益 求 精

璟益同行 共赢有道


  • 中国(广西)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五象大道西段665号前海人寿金融中心T1办公楼11层1105号
  • 0771-5515568
  • 17607719016
  • 0771-5515568
  • 1031694632@qq.com

网站地图腾云建站仅向商家提供技术服务 Copyright  ©  2021-   广西璟益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.   备案号:桂ICP备2021008240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