借款的利息可以预先从本金中扣除吗?
案例:某加工厂为扩大生产需要,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,贷款期限为两年。合同签订后,当加工厂在约定的取款时间去银行取款时,银行却按照扣除两年利息后的余额发放给加工厂。银行称为了保证能够收回自己的利息,不得不提前扣除。那么,银行做法合法吗?
璟益法析:不合法,我国法律规定,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,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,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。本案中,作为借款人的银行应该按照合同约定,向加工厂支付其出借的总额,不能预先扣除利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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