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ingyi Editorial
全民普法 从你我做起
未成年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责任谁来负?
案例:
张某在学校下楼梯时,因与同学王某打闹不慎推下楼梯,导致张某右腿骨折。学校得知情况后,赶紧将张某送往校医室紧急处理,并及时将其送往医院救治,事后张某父母与王某父母以及学校之间就责任如何承担产生了争议。所以,未成年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,责任应该谁来负呢?
璟益法析:
在日常生活中,未成年学生在学校受到人身伤害的事件时有发生。关于责任承担问题,我国法律规定,无民事行为能力人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情况,由监护人承担责任。而关于学校责任部分,未成年人在幼儿园、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、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,幼儿园、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,但如果能够证明已经尽到教育、管理职责,则不需要承担相应责任。
璟益律师提醒您,每个案例的事发原因和经过都大不相同,因此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以及各方过错程度来判定责任比例,所以如果日常生活中您的孩子遭受到了人身损害,为了更好的保障权益,还是委托律师代为处理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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